澳大利亚电子烟监管政策的实施方式如下:
进口限制:
禁止一次性电子烟进口: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进口一次性电子烟,以减少其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使用,防止更多儿童对尼古丁上瘾。
扩大非治疗类电子烟进口禁令:自 2024 年 3 月起,进口禁令扩大至非治疗类电子烟。用于治疗目的的电子烟,进口商和制造商需向医疗用品管理局(TGA)报告其产品如何符合相关标准,同时禁止治疗性电子烟的个人进口。
销售规定:
限制销售渠道: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烟草商、电子烟商店和便利店等非药房零售商不能销售任何类型的电子烟,只允许在药店出售。
分阶段调整购买方式:2024 年 7 月 1 日到 9 月 30 日,购买含有尼古丁或零尼古丁物质的电子烟需要医生或执业护士开具处方;从 10 月 1 日起,成年人可在药店购买普通包装、限定口味(仅限烟草、薄荷醇和薄荷口味)的电子烟,无需处方但需与药剂师交谈,18 岁以下者需出示处方。
产品要求:
口味限制:治疗用电子烟的口味仅限于薄荷、薄荷醇和烟草。
包装规定:电子烟的包装需类似药品包装,以药品包装销售,且成分的浓度和含量等也受到限制,企业将有一个过渡期来遵守新的要求。
其他措施:
广告限制:除特别授权外,禁止电子烟的广告或促销。
责任与监管:任何参与运输、储存或处理电子烟的人都必须遵守严格的要求。新法案实施后,电子烟在澳大利亚被正式作为药品进行管理,相关部门对电子烟的生产、广告、供应等方面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和监管。例如,2024 年将引入法规,禁止在澳大利亚国内制造、宣传、供应和商业持有非治疗性和一次性电子烟。